- 沈晓光
- 您好!
今年7月、我被一家IT公司录用。
规定试用期为2个月。
到今天、我已干满3个月。
但昨天我被通知、我的工作到今天为止。
理由是、我被认为不能胜任目前岗位。
今天被告知、第3个月为推迟试用期。所以第3个月的工资也是试用期工资。
我想请教专家的问题是:
1、我有那些权益?
2、怎样才能保护我的这些权益?
3、我必需马上离开吗?
4、该公司没与我们签劳动合同、加班费没按法
律规定的发、没为我上3险。
5、该公司人事部门称、转正需要审批。我于上
月试用期岗满时、被要求些转正申请、并且
当天就提交了。昨天我被告知、我的转正申
请刚批、没批准。
以上、多谢了。
- 200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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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提请仲裁,要求继续工作。
- 200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