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询问

询问

[已解答]
0人同问
huaer
您好,我于今年毕业,在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找到了工作。原本7月份我就应该去银行报道上班,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不包括我的原因),一直到现在,银行都没有主动要我去报道。而我去问他们时,他们总叫我等待。现在已经三个月了,仍然没有一点通知说我该什么时候去银行报道。我想问杨律师,他们这种做法是否违背劳动法的一些规定。而且,这三个月,我是否可以得到部分的工资?我和银行签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可以支持我做这些吗?谢谢
2002年09月28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协议有效。
2002年09月28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