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东标
- 各位律师您们好!
从1999年10月至今我在一公司做保安,公司要求每天的工作时间必须是24小时,平均每月休息两天,每月只有工资和中午晚上的生活费还有五一、国庆、春节的少许过节费外,其他是一无所有(如:各类应交的保险、法定工作时间外与节假日加班!等等!)此事向该公司提过多次都是没给解决!现在我想辞职离开该公司,请问我这几年的各类应交保险、加班费是否能向用人公司索要补给?能不能要的到?该怎样要、通过什么样的途径要?望给予答复,谢谢!
- 2005年03月04日
-
-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能要并且能要到,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去要
- 200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