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晓宇
- 我2004年跟公司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违约金是20000万元,规定是按照标准工时提供劳动条件,现在的情况是公司规定每天上班八个小时,周六为固定加班时间,周六的工资是平时的两倍,可按照这样算的话我们的加班时间肯定是平均每个月超过36个小时,那公司是否属于违约呢?还有我跟公司约定每个月的25日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公司是每个月20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公司是否属于拖欠工资呢?公司是否属于违约在先呢?我要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公司这样规定是否会影响到他的上市呢?我们公司明年打算上市.我要是申请仲裁的话,胜算有多少呢?要知道我们的董事长是本省的政协委员,我的户口也入户到公司的集体户口,我还是很担心的,急盼您的答复.
- 2007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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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我2004年跟公司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违约金是20000万元,规定是按照标准工时提供劳动条件,现在的情况是公司规定每天上班八个小时,周六为固定加班时间,周六的工资是平时的两倍,可按照这样算的话我们的加班时间肯定是平均每个月超过3 6个小时,那公司是否属于违约呢?
律师:首先你不同意加班即可。
还有我跟公司约定每个月的25日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公司是每个月20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公司是否属于拖欠工资呢?
律师:看你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就你约定的不算。
公司是否属于违约在先呢?我要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律师:建议你等公司延迟发放你的工资的时间就离职。
- 2007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