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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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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应聘的时候说好试用期一个月做了一段时间老板就跟我签合同说工资要压2个月以后发合同中这样写的基本工资7 00元,社会保险费400元.后来发工资时候就按照1100元发给我请问这样子做公司合法吗?做了半年公司搬了厂房又制订了严格的规章制度比如说有几次加班加到晚上1 点钟,迟到三次公司就可以辞退员工.又说我工作做的不够好.我不得已辞掉了工作,请问我能否象公司要一些补偿.我在宁波
2007年01月02日
林巍
林巍 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
1、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的形式发放工资,所以单位压两个月,不合法;
2、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你自己算一算;
3、如果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合同中有约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负补偿。
2007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