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eans
- 您好,我是2004.7月毕业后到公司工作的,因为公司是工程承包商,工作时间长、工资也不高,现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我想知道的是:合同上写着:月工资不低于1700元,不到的年底由公司补足。但到现在为止,多次追问未果。是公司先违反合同条款在先,我能要求赔偿嘛?还有就是我的合同期是5年,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符合劳动法的第32条款吗?是否需要赔偿毁约金(合同上已注明毁约要赔偿1万元)。请给予答复,谢谢!
- 200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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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公司不如约支付工资,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辞职,则你应该得到赔偿,且不用支付违约金。
- 200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