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小姐
- 我在苏州工业园区工作,签约2年,现在距合同期满还有8个月,我现在提出辞职,公司在要我工作一个月后还要交违约金。新的劳动法规定2003年12月1日后将不再支付违约金,就是说普通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即使有违约金约定,也不需支付违约金。此公司表明在此时间之前签的合同,如果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还是要付违约金的,您说这合理么?需不需要交呢?谢谢!
- 2004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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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个人认为不需要交纳的
- 2004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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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a
- 新劳动法?有吗?哪里有“2003年12月1日后将不再支付违约金,就是说普通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即使有违约金约定,也不需支付违约金。”这样的规定。
- 2004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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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没有新劳动法。
- 2004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