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力军
- 律师先生,您好,我现在在一家公司里工作,在面试的时候主管跟我说:“试用一个月,但是由于你是专科学历并且不是校园招聘,所以一个月后只能跟你签署协议,不能签署合同,要签署合同必须在以后转正(集团认可)之后签,大概要1年到2年时间才能转正”可是他一个月后只给我涨了一百块钱,什么也没有给我签,这样过了8个月了,都没有签署任何的合同。并且没有给我投任何保险。
请问我的这8个月是算试用期?还是不是适用期?这样的试用方式对吗?我该怎么办?
- 200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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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儿
- 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单位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也可以申请仲裁.
- 2006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