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关于职务就岗

关于职务就岗

[已解答]
0人同问
姚清清
某人在总公司制定的岗们竞选中,获职务批文为业务主办,但子公司领导认为,该业务的工程内容未正式验收交子公司,暂不发放应得的工资,从事的工作又是该业务主办的主要内容。该工程因种种原因延期较长,请问子公司是否有确定该业务岗位开始或终止的权利。
2004年07月01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子公司有独立的权利的。
2004年07月02日
问题标签: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