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先生
- 高律师,您好,我是在北京某汽车修理公司的一名打工者。在前段五一假期
前我向公司请婚嫁公司没有同意[注:国家法定7个工作日,但我公司确只放
假三天。所以申请法定假期日],在公司领导提出除非离职的办法。所以我
就在当日提出离职申请,并开始办理离职和交接手续。通过三天的办理。我
把离职申请递交到我从事的保险事业部门、人事资源部及公司老总那里。各
个部门及老总都在我的申请上签了字。最后把离职申请递交到人事资源部那
里。财务部说明要我下月公司发工资时去领工资。就这样我主动提出离职离
开了公司。但是在公司这个月发工资时人事部门确提出要等老总批示才能发
给我,并拖延我一个星期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才能拿回我应得的工资。
那可是我一周只休息一天挣的辛苦钱啊。我离职是4-30号。
- 2006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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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你尽快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200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