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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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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
我在一家电子公司工作了5个月,签了3年的合同,后来被公司发现我在做兼职,此理由把我开除,有43天的工资没结,我该怎么办,公司的扣除合理吗
2009年10月22日
李兵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付出了劳动,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即使你在做兼职,单位扣发工资和收取押金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另外,你只是在做兼职,如果没有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给但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需要向你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2009年11月10日
问题标签: 工资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