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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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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军
杨律师您好:我们当时谈的是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我填写了一医院员工表格,相当于是正式员工的意思,不过我看不像合同书,没有时间要求等内容,格式也不是!别的人也是这样,这样不能算吗?而且我还在这医院报的医师执业考试,当时可是有证明的!这些都不能做证明吗?谢谢详复!
2004年07月02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事业单位员工不受任何保护
2004年07月02日
问题标签: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