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mmie
- 高律师,你好,我是sammie,被公司开除的原因是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因当时处理事情的时候出了错,且有些事情也未能及时反映,担心以后还会出现类似的事发生,就在11月25日下班前5分钟通知我,说就做到今天。在12月15日的时候我去处理了一些事情,但没办法全部做好,公司就扣我一个月的补偿金和劳动手册,说什么一定要等事情全部结清后,才能给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能不能要回我的劳动手册呢?该不该申请仲裁或有其他的办法吗?谢谢!
- 200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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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从您叙述的情况来看,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其次,用人单位应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提醒您,申请仲裁的时效为60日,如果超过时效,将很难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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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