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ftde
-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平常每月10号发工资。今年5月9号,公司总经理通知我说,公司这几天要搬到武昌街道口附近,让我先回去,等公司搬好后再通知我上班,我就在家里等。5月12号,见公司没通知我,我就主动给总经理打电话,问搬了没有?他说在武昌街道口那边有个房子,还没定下来,等搬好后通知我。我就继续等;5月18号我见公司还没通知我,我又打电话给总经理,他说还有些事情没处理,让我继续等,到时会通知我的。5月26号,我又给他打电话,问他到底什么时候能搬,他说董事长一直没和他联系,还要商量后决定,让我再等等。我见他们老这样拖下去不是办法,5月27号我再打电话给他,说我想辞职,他说可以,工资的事让过几天去领!可是我的工资单上只有4月10号-5月10号的工资,请问5月10号-5月27号的工资该不该给???(说明:我进公司时公司没有跟我签任何合同)
- 200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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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认为公司可以不给的。
- 2002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