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长河
- 尊敬的律师:
今天我在朋友的指点下找到了你。我作为中国银行卫辉支行全体职工的代表。请求您伸出援助之手,2001年10月底,忽然接到通知,卫辉支行被撤,职工们闻听如同晴天霹雳,六神无主。(当时我响应党的号召,经过卫辉市组织部批准,正在革命老区进行“三个代表”工作)。被叫回来签定解除劳动合同(事先绝不知情,)全体职工经过了努力争取长达10天左右,其中有三个女同志还被送往医院抢救,最后还是被迫签了字,等于买断了工龄,当时职工们都不太了解法律,事后我们都觉得的这不合法,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 200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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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 2003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