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雨
- 律师:您好!
我去年11月开始休产假,当时我有管理职务,11、12月的待遇都照给了我。但年底单位却告诉我,因我正休产假,属“不在岗”,所以管理职务就不再聘用了,因此从今年开始我只按一般工作人员领取待遇。产假满后单位也没有聘用我,只按一般工作人员对待。我就这样因生孩子而没了刚刚才到手的职务(我在刚获悉任职时发现意外怀孕)。
还有,单位说我今年休了产假,就不能再休带薪年休假了,(我已将去年的带薪年休假与产假一起休),请问是这样的吗?
谢谢!
- 200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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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愉忠
- 朱愉忠律师
- 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
- 200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