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杰山
- 你好!我们公司在签合同时让交了1000元押金。但合同上写着必须合同到期才退押金。他合同是一年的但补充条款写着服务三年也就是说必须干三年才退押金。收据是押金但合同是培训费,这样能要回押金吗?这样写是否是欺诈行为?我没到一年想不干了能把押金要回来吗?速回紧急呀!!!!!!!!!!!!
还有我提前一个月写了辞职申请还要交什么补偿金吗?
- 200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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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收取押金是违法行为,押金是可以要回的。
如果你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了违约条款,你提前辞职是应该缴纳违约金的。
- 2006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