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楚
- 杨律师:
这个问题困惑了我们当地的教师许久了,现在终于有机会向你们咨询,我们好像看到了曙光,心中充满了期待。请问,《教师法》上明明规定了”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可是为什么我们的却是公务员的明显高于教师的?另外,女教师在产假期间,学校发的假期补助被扣了(比如放假后每人领的补助底金是1000元,可是休产假的女教师只有300元。)这合理吗?
- 200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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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投诉无门,国家制订法律又不遵守法律,国家是没有信用的。
- 200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