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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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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minfen
杨律师你好!我有个朋友在一家首饰公司上班。该公司规定每月累计达到三天的时间没有上班就会作为离职处理,而我那朋友刚好当月累计时间已经超过了四天,但是当时他已经给负责人请过假也批准了,现在那公司以累计三天不在岗位为由视我的朋友为自动离职,不给工资和押金。还有一点是他们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在岗有几年了)请问他是否该得到工资和押金,该怎么做?谢谢!
2007年04月09日
杨东升
工资和押金肯定是应当得到的
2007年04月12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