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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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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贤
杨律师:你好 ,我现在在一家日资公司工作,现在觉得在公司内得不到发展。所以想辞职。
我们先前曾到日本研修半年,当时签的是一份协议。为工作满5年(从进公司开始)。合同仍为一年一签。到今年满两年了。公司从去年开始,到日本的研修人员改为至日本回来后工作满3年。公司又规定以前的协议有效。我想问的是:
1:我们是否可以按照后来订下的制度执行。如果不可以,算不算违宪。
2:合同一年满后不续约,违反协议算不算违约。
3;对研修期间的伙食费包括在赔偿范围内是否合适。
4:我们如果进行赔偿,是否可以按照每年递减20%执行。
2004年05月24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律师认为你可以要求公司签定与协议期限一致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拒绝你再辞职。
2004年05月26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