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悦
- 专家:
您好,我女朋友之前在深圳福田文化中心(隶属深圳文化局)担任英语培训教师,处于试用期间,提交辞职报告至今已有两个星期了,但仍然不能把整个手续顺利的办下来.之前他们文化馆刚刚换了一个负责人,为人非常自大和跋扈,一来就把她们所有老师的工资待遇压得很低,这也是她辞职的一个原因,另外领导同意她辞职时要她把辞职原因写成个人身体不适(这里不会有什么帽腻吧?),根据试用期间劳动合同,他们辞职只需要提前两天提出,交接完毕即可.
请问专家,有什么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约束他们这种行为?
提前感谢您的回答!!
- 2006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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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试用期间,可以随时辞职,辞职原因按实际填写,如果单位拖着不办手续,保存向单位提出辞职的证据(可以发个特快给单位,在封面上写明辞职并要求单位几天内办理手续),到期后直接走就可以了。
- 2006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