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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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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
我是98年5月和酒厂签定劳动合同,并且交5000元押金,合同试用期为半年。而99年5月,我因别的原因没有在厂里工作了。酒厂没有给我办理任何保险。今年5月酒厂申请破产。目前正处于破产程序中。我的问题是:
1、我现在(2005年)可不可以向厂里申请要回我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
2、在我离开厂这么长的时间,厂里也没有明确辞退我,我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我现在还算不算厂里的职工?酒厂前几年买断了。
2005年09月01日
杨东升
建议你向破产清算小组提出。
2005年09月01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