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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关系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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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桂军
你好!我来现在的公司上班之前,老板以邮件的方式约定工资待遇,三个月试用后一直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已有半年的工作时间,将近年底,除工资照发以外,年终奖只字不提,象这种情况,我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吗?这样的邮件能否做为有效证据对薄公堂?谢谢!
2012年01月09日
张立德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1、未签定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邮件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进行公证。
2012年01月11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