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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火急……

[已解答]
0人同问
许正兴
我和同学经职介所介绍到一家化妆品公司做兼职抄写,职介所给我们一份介绍信去公司,去了之后公司要求我们交100块押金(说是被录用上之后,抄写三份资料就返还的)。昨天公司让我们考试(说考试只是一种形式而已)今天打电话说我们考试没有过关,他们以合同为由不给我们退押金,让我们另找其它工作,这让我们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请问律师,能不能全额退还押金??
2010年03月02日
张驰
你好,此情况建议你去工商局举报。
2010年03月17日
111111111
劳动合同纠分
2010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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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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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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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7日
张驰
你好,此情况建议你去工商局举报,防止单位转移地址后无法追回损失。根据我国法律,员工入职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你可以至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只是时间上比较慢。
2010年03月17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