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nday
- 史律师:你好,我现正在广州一家公司工作,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在今年3月26日将我升为部门主管,当时并没有明确升职后需要多久的试用期,只是说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核,合格了才能给予加薪,但是同一天上任的其他同事都加了,说我需要三个月的试用期,我决得不公平,决定辞职,但又觉得太亏了,白白为他干了两个多月,你说我有合法的途径要回我应得的吗?
- 200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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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雪松律师
- 对于加薪只要不违法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单位一般可以自行处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如有不明请联络本人
- 2005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