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文杰
- 贾律师,您好,哺乳期刚开始公司要撤资,打算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四年,公司打算只支付给我4个月的补偿金,哺乳期工资,保险1 分钱也不支付给我,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有没有哪条法律明文规定公司即时倒闭,哺乳期员工不提供劳动,公司也得支付给她哺乳期工资及保险。
- 2007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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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公司破产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处在哺乳期,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哺乳期工资,保险无需支付。对此只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座谈纪要》规定: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除深圳之外,其他的城市对此都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 2007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