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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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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律师:您好!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我的邮件,我有些问题想向您咨询.
我还差两个月哺乳期就要结束了.现在公司调整,让我待岗,总部人力资源部答应帮我联系并让我自已也联系一下各产品部(人事权已下放各部),找找适合的岗位.我找了,各部门都说人多,可是没几天他们从外面招了新员工(文员,这个岗位我绝对能胜任).总部人力资源部表示对此无能为力.现在已开始只发基本工资了.
请问公司的做法妥否?同时我应该从哪几个方面来维护我的权益?
热切盼望你的解答.
2006年12月12日
贾富春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公司无权让你待岗,应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006年12月15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