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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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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黎律师您好,看了这么多律师在线回复,还是您比较敬业,每个人的问题您都能回复.
我帮我的一个朋友咨询以下这个问题:我朋友在他现在的公司工作了6年,他涉及的工作相当保密并且十分重要,因为公司改制,原来的公司希望他离职,并且答应给他一笔补偿金,而是数目不小,但是涉及我朋友的工作性质,他怕公司给他下套,他怕拿了公司的钱,公司反过来告他敲诈勒索.鉴于这些情况,我朋友提出和公司签定一份补偿协议,公司也答应了,并且公司方面也草拟了草稿,你帮我看下,如果签订该协议后,该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该协议签定后,公司再告我朋友敲诈勒索,罪名还是否成立?

补偿协议

甲 方:

乙 方:

因甲方公司改制等各种原因,需乙方离职。鉴于乙方自2002年始在甲方公司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及重要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去除乙方个人所得税后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整)。在甲方补偿金汇至乙方指定帐户后一周内,乙方离职前将公司资料完整移交给甲方,并且保证不对公司资料进行复印留底;乙方保证在十年之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公司相关行业的工作,并且不得泄露任何关于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
本协议自甲方补偿金2008年 月 日前汇至乙方指定帐户后(按银行存款凭证日戳为准),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乙方指定帐户明细如下:
开 户 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身 份 证号: 身份证号:
税 号:
2008年 月 日
特注:如甲方未在2008年 月 日前(按银行存款凭证日戳为准)将补偿金汇至乙方指定帐户,乙方不再有对甲方公司保密的义务,并享有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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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8日
阎付克
阎付克律师
黄先生你好!

你朋友与单位之间解除合同得到协议的补偿不存在敲诈勒索犯罪的问题。

关于你提供的协议,我不便于评价。祝你朋友好运!



2008年04月29日
问题标签: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