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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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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wei

我们是成都市教育局下属教育建筑设计院的干部编制工程师.在改制完成后,被单位辞退。被辞退人员中,有四人是因与院长有矛盾,被打击报复,被迫离开的。有两人离开5年,另两人离开3年。在这其间,他们曾先后回单位要求上班,未允。单位在这其间从找过他们。市教育局也知道其中原由,但从未正式出面协调过。设计院书记也未过问过此事,致使矛盾激化。我们提出人事仲裁申请,2003年5月在市人事局仲裁处仲裁。在仲裁其间,市教育局先后两次以局级公文往来形式,出具公函给人事局仲裁委,干预仲裁。使得仲裁在没开庭就定了性。我们很不服,认为仲裁违规,市教育局和教育建筑设计院违法,其理由如下:
1、四人不在岗期间,市教育局和教育建筑设计院未作任何处理,属行政失职,行政不作为。
2、市教育局在仲裁中出具公函,给当事者造成严重后果,属违法行政干预行为。
3、四人不在岗其间,国家划拨给他们的工资,被挪于他用。教育建筑设计院干部工资由国家划拨,设计院为了讨好教育局,年底以现金形式返给教育局。教育局和设计院涉嫌侵占国有资产。
4、2002年6月30日成都市教育建筑设计院进行资产清算,成立教育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1月14日撤消编制,2003年2月19日辞退通知送达到本人。设计院辞退员工已在改制后,是否有资格?
5、被辞退人员工龄为18、19、19、33年,年龄最大的50岁,女的38岁,被推向社会后,已无力参加社会竞争。设计院也未给他们办理社保、医保。只给及少的辞退费。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才能打赢这场关司?把个人损失降到最低?
2003年07月03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有劳动合同吗?没有。
国家不保护事业单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员工的任何任何利益,可以找党、组织和工会,但是找不到仲裁和法院。
律师建议您们吸取教训,以后工作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2003年07月03日
coolstar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你的原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在此改制过程中,你们丧失了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你们与后续的有限公司产生劳动关系(不管是否签定劳动合同),辞退是以什么单位的名义作出的,如果是原设计院,辞退无效,如果是后续公司,辞退也必须有相应手续和辞退事实,否则也可能无效,建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定辞退无效。但一定要注意时效,从辞退之日起六十日内。
2003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