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办,还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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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ng
- 我于2002.3到一家网络培训中心工作,签了3年的合同。
在2002.4月份和2002.7月份,先后得到公司的两次培训机会,当时和公司签定了协议,公司同意在1年之内,分批次报销全部费用和考试费用,所有费用由我提前垫付或从工资中扣取。所有费用累计在1万元。协议中要求老师是专职老师,并且中途不能离职。
公司由于受到今年非典的影响,业绩迅速下滑,公司为了降低开支,希望减少员工数量。我在这个时候,提出离职申请,得到公司批准。随后就换了工作。应该说我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因为离职是双方都同意的。
其中,在职期间,我3次提出报销申请,只处理1/3的费用,还有剩余2/3的费用没有报销,累计大概在9600元。经过和公司老总协商,承诺支付7000元,双方不再追究责任,可是这个老板很无赖,不愿意支付。当初,为了敦促老板,我拿着公司的笔记本电脑,拖了2个月,如今,东西已经归还,他还是迟迟不肯支付这笔费用。
我不欠公司任何东西,可是他不愿意支付这笔培训费用和考试费用,我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找仲裁机构帮忙,要求他执行当初签定的协议。
谢谢!焦急等待指点。
- 200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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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可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
- 200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