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延伟
- 我是一名下岗,98年受聘于一家国企监理公司工作,其间我考取了监理工程师并在该公司注册。由于该公司完全不执行劳动法的规定,各种保险,待遇都没有。工资也很低,并且每年到12月份就不用了,到第二年开春有工程了在叫我们上班,这期间一分钱也不给开。03年末合同已到期,目前有几家公司招聘我,待遇也很优厚。但得办理变更注册,需原单位同意盖章,我到原单位申请辞职,要求盖章,可该公司说什么也不给盖,并说:不在我公司干可以,在我公司注册不能变更。现在监理行业要求持证上岗,在哪家公司工作就必须在哪家注册。新聘用单位要求不在我公司注册不能聘用。请问扬律师我该怎么办?到哪个部门投诉。
- 2004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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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 2004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