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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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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儿
杨律师,您好!
我们单位由原来的国有工厂改为现在的有限公司,合同需要变更。因2001年七月我与原工厂签过五年合同,现在单位合同变更我不愿意再续签,单位要求我交违约金这样合理吗?而厂内子弟不愿意续签合同的单位却给其补偿金!他们的理由是外来学生与厂内子弟待遇本来就不一样!这个理由成立吗?
一帮迷茫的学生期待着您的回复。谢谢!
2005年03月17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你有权利不签订并且要补偿的
2005年03月17日
问题标签: 违约金 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