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小姐
- 杨先生:
您好
我公司有位员工1996年进入公司,2000年4月20日因不服从公司安排,被公司辞退,他本人填写了离退单。后因工作不好找,因此在离职期间多次恳求公司重新安排他工作,鉴于此,公司于5月20日安排他重新入职,试用期三个月。现在的问题是目前因为机构调整,被公司劝退。1、公司支付的补偿金是从2000年5月计起,不知是否合理?2、公司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了对方要被劝退,未办理书面通知手续,程序上不对,法律上有无未按程序走的处理规定?3、因期间公司名称多次变更,不知是按哪一次的计算补偿金为准?
甚盼复。
- 2002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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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1、公司支付的补偿金从2000年5月计.
2、公司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了对方要被劝退,未办理书面通知手续,程序不对.
3从2000年5月计算补偿金.
- 2002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