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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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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赛男
我在一家国际知名的快餐行业工作,在餐厅任餐厅副理.工作已满8年.2004年7月1日刚刚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但公司在2004年8月1日突然通知我至另一家门店工作(在此之前我一点毫不知情).我不愿意接受此次调动.请问如果现在我提出离职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对我进行赔偿?如果可以的话可赔偿几个月的工资?
2004年08月05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你主动提出是不补偿的,你不同意即可。
2004年08月08日
问题标签: 工资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