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杰
- 我大学毕业后在一国企工作,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第二年我考上了研究生,公司不放我的档案,非得让我签一个毕业后继续回公司的协议书.为了上学,无奈之下我只好签了.但是那份协议的内容十分苛刻,内容大致如下:1.公司每月为我支付450元生活费,并为我交纳四金.2.我毕业后必须回公司服务20年,否则要给公司交纳50万元违约金.这些内容全是公司制定,没有一项是出自我个人的意愿.请问杨律师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我毕业后到他处工作,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 200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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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违约金太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法院依法变更。
- 2003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