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事可乐
-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足疗技师,在杭州一家足疗城工作了一年多了,没有签过合同,最近我因其他原因想离职,于是在八月份递了辞职报告,老板不接收,总说招了人就放我走,我相信,可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经一个月过去了,在9月4日这天我好不容易见到老板于是我再一次向老板说要辞职,老板还是那句话等我招了人就放你走,我就问他你到底有没有登报招人呀,我是真的有事要走,求求你让我走吧,这时老板娘走出来气匆匆的说,要走你现在就走,没有人拉着你的,我说可工资和押金给我呀,她问我说什么?我再一次重复了那句话,她说你再敢说信不信我打你,我说为什么不说,她真的过来踢了我一脚,我很气愤也准备动手,可同事及老板拦住了,我说你真的要这样子做吗?那没办法我会到劳动局那投诉的,她说你投诉呀,你就别想在杭州混,想不想知道几个男人轮奸你的味道?最后她叫我过去谈谈,她说我没同意你辞职,如果你休息一天我就扣你200元一天,你去告呀,我是你的老板,我的话就是圣旨,她这么说我真的不知所措,我迷茫了,是到底来上班还是?第二天我没有去上班,打电话给老板想告诉他从今天开始我不去上班了,可老板没接电话,我发了短信告诉了经理叫他转告老板,我这样做可以吗?这样离职老板娘所说的旷工扣200元一天应该吗?我的工资及押金可以拿到吗?
热切盼回复,衷心的感谢您!
- 200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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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你要辞职,你应提前30日通知单位。现在你已经按这个要求做了,单位就无权再不让你辞职。
单位应还你押金,支付你的工资。他们无权按旷工一天扣你200元钱。
你可以与他们再次协商,如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劳动局举报,也可以申请仲裁。
- 2005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