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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否需要承担部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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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
我和男朋友交往快六年了,可是最近因为一些事情彼此觉得不适合,我们2000年认识开始交往的,03年七月一天我从他那里做出租车回家时,被骗子用迷药骗了5万元钱,因老妈身体不好而且他们家也帮不上忙,所以我们没把这事告诉双方家里人,但我报了警。
我自己在银行工作,向单位贷了5万元还了钱,两年贷款期限,自己每月从工资中扣除部份钱还单位,另外在04年底时,因双方家长同意我们的婚事,打算今年下半年订婚,明年年初结婚,所以在今年3月份时男朋友帮我还了剩下的2万元钱,现在刚吵完分开四天,分开的那天我也说过我会慢慢还他钱不会欠他,他也说钱没事等你有了再还,今天他打电话给我说他要急用钱叫我把欠他的两万元明天下午前还给他,如果我不还他他说就找我父母要,我一生气说他找我父母要的话我也就告诉他父母我曾为他5年里流产了三次(流产他不让我和家里人说,所以我一直没告诉过家里),我也要补尝。
我想问一下,我的钱是从他那里回家路上被别人骗的,那他是否也需要承担部份责任?
2005年09月08日
朱愉忠 律师
你好:
首先我觉得你们还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的,所以,应该要好好的冷静一下,还是有可能走到一起的。
其次你被抢劫和你从他家回来是没有因果关系的,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所以,你要求他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最后,如果他有证据证明在你们同居过程中你确实向他借了2万元的钱,并且也不是用于同居生活中共同的开支,他也没有明确表明诗赠予与你的,那么你应该负有还款的责任。
2005年09月08日
问题标签: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