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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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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丰
我是一名供电公司的合同工,公司决定给补交要老保险,但是是从2003年开始补交,请问:是应该在从2003年开始补交吗?以前补交的还要从现在的个人工资里扣,合理吗?连扣四个月,生活怎么办?这应该是谁的问题?麻烦您,谢谢!!!!
2005年03月23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05年03月28日
问题标签: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