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小姐
- 我们公司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一位员工因他平时表现不好,现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他签定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他的直接领导因通知他不签劳动合同被他威胁后辞职了,并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上签了自已的字,后公司又让他的隔级领导通知他,但这时已超过合同期限10几天了,他认为已存在事实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一年一个月,公司认为是他自已的原因造成的,不同意补偿,他便将他的隔级领导打成了轻微伤,现已调解结束。但他一定要公司补偿,公司该怎么办?
- 2005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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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公司不补偿就是了。
- 2005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