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蓉
- 律师:您好!!
我从2001年9月在一家港资公司工作至今,而现在公司已经维持不下去了,厂里的员工也走的差不多,厂里的设备也卖了大半,如果有另外一个老板还是用原来我公司的厂名,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原来的董事长要我还留在这家公司,而我又不想继续留下,我想问一下我如果不留下.能够拿到我7年的劳动补贴吗?谢谢!!!祝身心健康!!!
- 2007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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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个人主动辞职的,无经济补偿金。但如公司拖欠工资等,您可以在工资拖欠期间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随时提出辞职,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2007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