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a
- 我们是一家上市公司,因公司集?分厂要合并??,我们的合同在11/26到期,公司不再续约,请问有补 偿吗?
2.我们公司以这里辞工,到分厂重新上班签合同,对我们有什么不利?
3.如这里辞工,我上班有6年,用什么方式取得补偿金?
4,如公司以不景气为由,以续约合同放假6个月以上,请问可否每月拿到基本工资?且合同期间是否不能另找工作或自已经商,但公司可告你违约要赔偿呢?
以上,烦请您回复!谢谢
- 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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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讲的不太清楚,望来电咨询。分厂是分公司还是母公司不清楚?
- 200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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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1、劳动合同到期,如单位不予续签的,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补偿年限自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2、如您主动辞职的话,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3、因单位原因停产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当地规定支付基本生活费。
- 200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