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
- 你好!
我与单位签订的合同有一项条款是:甲方根据乙方遵守制度、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考核,发给乙方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不少于5000元/年,年中发放3 0%,余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请问以下是不是合法。
按照合同甲方年中给了乙方2500元,而到年终的时候,没有给绩效工资,经过再三催促之后才发放余下的绩效工资2500。而且,我现在已经离开该单位,是否可以拿回后两个月的绩效工资。以及上面发放的年终有没有违反合同。
- 200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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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你除了绩效工资外,是否还有基本工资?如果有,且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则单位这样做法并不违法。
- 200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