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合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国脉律师事务所
首页 问题大厅 我的问题
首页 > 问题大厅 > 咨询

咨询

[已解答]
0人同问
王丽霞
我朋友开的小吃店是7月5日开业的,雇了一个小工到7月11日突然病了,经医院诊断是病毒性脑炎,我的朋友支付了他1100元的抢救费用。但是昨天他的家人到工商部门举报我的朋友拖欠了他的工资。请问我朋友应该怎么办?
2004年07月28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如果拖欠就补发,也应当补发。
2004年07月29日
问题标签: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