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
- 您好。
我七月份在一家公司工作将近一月,到现在工资未付,没有签合同。他们的理由是我删除了电脑里的资料,可他们根本提不出我删除的资料是什么,事实上我也没有删除任何公司资料。
当时董事长说的月工资是15000。他们要我离职时,我马上就答应了,并办好了全部手续。
想听听您的建议。
单位是上海瑞惠机械有限公司。
非常感谢。
- 2012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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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付克
- 阎付克律师
- 首先,单位应当足额支付你的劳动报酬;其次,如果单位没有任何证据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再者,如果你个人主动辞职,没有补偿金。
- 2012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