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杜
- 律师你好:我现在一家公司任职出纳工作,已与该公司签订了2年的合同,但因年底要去另一个城市结婚所以要提前离职,我已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但老总迟迟不给签字,偶尔提起她也总说没时间。给我的答复是2个月以后再走,我等不了那么久了。我们的工资是推迟半个月发的,而且还有1000元的押金。本想从公司备用金里取走我应得的那部分,但又觉得有点违法行为,现在很想知道我该怎样做才算合法,而又能拿回我应有的那部分
- 2005年09月10日
-
-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你做出纳,公司还是比较信任你的,
你可以继续与公司协商,应该会有结果的
- 200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