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y
- 我跟公司的劳动合同到2011年5月,违约金是这样约定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按未履行合同的时间交纳,月金额为当月工资的20%乘以位履行合同月数;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另外,我公司未给我交纳03年3-10月份的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辞职,我还用给公司交违约金吗?盼复!谢谢
- 2005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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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认为不交纳的,不过可能裁决要交纳的
- 2005年03月19日
- hy
- 为什么仲裁可能交纳呢,如果我请您帮我进行仲裁该如何呢?谢谢
- 1970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