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ngkin
- 律师您好:
我于2006年1月11日与一家培训学校鉴定了一份合同,合同期三年。当初定的时候月工资是1600元,这期间由于我不满待遇问题,提出辞职,领导提出加工资,从2006年8月份开始每月工资为2450元,其中包含养老金等,领导要求我再签一份合同,但我考虑到我始终要走的,于是没有签。
现在我提出辞职,领导还是不让我走,还拿原来那份合同压我,原来那份合同上有一条是: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得到甲方(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我说,我给他们缓冲的机会,让他们找到人我就走,他们说他们找不到人,不批可以吧?
我想干到1月底,然后把辞职报告给他,明年我就不来了,这样不知道是不是违约?另外,原来那份合同上的章现在也更换了,单位还是同一个单位。
谢谢律师,谢谢。
- 200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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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辞职只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即可,不需要单位批准。
- 2007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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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辞职提前30天通知即可,不需要单位批准。
- 2007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