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rene
- 我于4月初在一家公司任职,公司每月均拖欠员工工资,本人6月下旬提出辞职,后找公司提出6月份工资问题时,公司以无钱为由拖欠,8月初告知本人,公司不同意我辞职。将6月22日到30日的以旷工处理,故将本人6月份应得工资全部扣除。这种处理方式对吗?
- 200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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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tus
- 你可以申请仲裁!
首先要看你合同签定了几年?如何辞职的?公司如何通知的?分析后才能采取措施!
无论如何,公司不对!
- 2004年09月09日
- direne
- 本人未与该公司签署任何该协议、合同。本人有当时的工作交接清单及管理部出具的当月的出勤证明。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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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tus
- 什么时间离职的?不要错过60天时效!尽快办理,否则将失去机会
- 200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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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公司违法,你可以提请仲裁要工资的
- 200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