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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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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同问
李小葵
现在我在一模特礼仪培训公司上班,应聘前职位为秘书,但受聘后工作性质发生了改变,基本上任何有关公司的工作我都必须参加,包括招揽业务等等,已上班3个星期,但公司领导至今仍未与我签定试用期合同,工资等敏感问题也拒绝回应!请问如我现在想辞职,公司是否应支付3个星期的工资,如其拒付,我应向哪个部门求助?另外,试用期工资如何协定?
2002年11月04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你应当得到工资。
2002年11月04日
问题标签: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