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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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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xun
公司顺应发展需要,将某些员工调入业务部,工资改为底薪加提成的方式,变相降低了员工的薪水,员工不同意这种做法,但公司不给与协商的余地。员工只好辞职。请问辞职时是否可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公司的这种做法违法劳动法吗?
2001年09月18日
北京市泽普律师事务所杨东升
公司的做法当然是不对和不合法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001年09月19日